南京个人专利申请不能忽视的问题
作者:南京昌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0-31 08:27:34
签署商标转让协议要注意哪些问题,商标转让时需要签订转让协议,这是对转让双方权益的保障,但是在转让的时候会出现很多问题。那么签署商标转让协议要注意哪些问题?
1、非法转让问题指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并不是该注册商标的所有人,或者是不能代表全部商标所有人,或者是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同意,而以隐瞒、欺诈、伪造等不正当手段将其注册商标偷偷转让的。签署转让协议之前需要核实清楚对方是否为商标权人,避免导致转让无效。
2、部分转让问题指注册商标的转让人,未将与被转让商标相关的其他同类近似商标一并转让给商标受让人,并保留或隐瞒了一部分与转让商标相近似的同类商标,会导致商标转让不成功。这就需要受让人注意查找是否有近似商标没有一起转让。
3、转让商标的权益漏洞问题指商标转让人在转让该商标时,隐瞒了该商标在转让之前已经许可他人使用、被质押抵债、被冻结等等问题。警惕类似的风险商标,在转让过程中要调查清楚商标是否法律许可、是否存在风险等。
4、其他问题申请人提供的转让申请材料中有外文文件的,应当同时提交其中文译文。中文译文应当由申请人或代理组织签字盖章确认。且要注意,商标转让是不能终止的,一旦提交了商标转让申请,如果要撤销申请,只能做二次转让,把商标再转让到原转让人手中。
营业执照是个体户经营者、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合法凭证,当个体户或者企业在工商局注册设立领取营业执照之后就可以开始生产经营,没有取得营业执照是不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以前要开店或者开公司,营业执照都是要装裱起来的,要让人看见你这个公司或者店是经营什么的,不过现在弱化了这层,不过这么重要的东西大家一般都会妥善保管收藏好,但如果营业执照不慎丢失了要怎么办呢?这么重要的东西怎么可能会丢呢?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我们来看看营业执照丢失后要如何补办。
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无论丢失哪一种,都必须抓紧时间补办,否则可能会给公司或个人带来损失。营业执照遗失补办。营业执照丢失正本或副本,该怎么办?不同地区营业执照补办程序可能存在差异,以地区为例,补办营业执照需要先在市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声明作废,然后领取《企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集团)登记证补(增、换)发申请书》,按照申请书要求提交的材料准备资料,然后到市场监管局登记窗口办理。这是窗口办理流程,另外还可以网上办理。营业执照遗失补办。
网上办理营业执照补办的流程为:1、提出申请:登录工商局官网(地区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申请补办营业执照,生成流程编号;2、受理:工作人员网上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条件符合且资料齐全者予以受理;否则不予受理;3、审查:受理申请后,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4、审查通过,申请人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如果申请时选择邮寄的方式,那么新的营业执照将会通过快递寄送到申请人手中。不过有些地方需要大家注意哦,股份公司补办营业执照可能需要股东签名,如果股东有事没在的话,可以出具委托授权书。如果营业执照丢失,已登报公告,但后来又找回来了,公告作废但仍然要补办。
最后,小编要提醒大家的就是,营业执照丢了不可怕,可以挂失重新补办,只是作为这么重要的证照,如果公司印章也丢失,那被心怀不轨之人拿了去做违法犯罪的事情,那后果就严重了,切记要保管好
商标注销程序,商标注销指的是相关部门根据南京商标注册人本人或他人的申请,将注册商标注销或部分注销使其失去相应权益的法律程序。那么商标注销程序是怎样的?
1、若注册商标专用权所有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需依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所规定的,在相关部门提出申请,而注销注册商标时,可以选择整体注销,也可以选择注销部分指定商品或服务项目。
2、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所规定的,当商标所有人已死亡或终止一年以上的且未办理商标移转手续的,任何人都可以在相关部门提交将该商标注销的申请。但是向有关部门申请注销该商标时,是必须提交证明该商标注册人死亡或终止的证据。在经过有关部门核准注销的注册商标,其专用权有效期自该商标注册人死亡或终止之日起终止。
3、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所规定的,一旦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且该商标注册人在法律所规定的宽展期内没有提交续展申请的,该商标会被注销。这是有关部门鉴于注册商标已经失效的事实,做出注销该商标裁定的行为,是不需要人去提出申请才会发生的行为,只是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满后所出现正常行为。
商标是区别于同类商品的重要标志,关系到一个企业未来的发展。南京商标注册公司来给大家讲解,企业在注册完商标后,在使用的过程中会出现的误区。商标是区别于同类商品的重要标志,关系到一个企业未来的发展。企业在注册完商标后,在使用的过程中会有哪些误区呢?商标注册公司来给大家讲解一下:
1、先使用,后注册我国在认定商标权属问题上,实行的是“注册在先”原则,即商标的专用权归属于依法首先申请注册并获准的商标申请人。部分企业或个人急需使用商标,可能会“先使用,后注册”。“先使用,后注册”的隐患是:虽然可以使用未注册商标,但如果出现商标纠纷,法律将保护“注册在先”一方的合法权益。
2、法人注册,公司使用“法人注册,公司使用”是企业在注册、使用商标时很容易陷入的误区,表现为商标是由法人代表申请注册的,但却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由公司无偿使用。如果该公司是由多个股东出资成立并运营,一旦法人代表撤资“单飞”并禁止公司使用原商标,或者是法人代表要求公司每年支付高额的商标许可使用费,公司将会蒙受巨大的损失。建议目前存在上述问题的企业赶紧将商标转让到企业名下,免除后患。
3、超范围使用超范围使用,也是企业在日常商标使用过程中极易犯的错误。商标使用应该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核定的商品或服务分类使用,超范围使用的部分必须重新注册,没有注册的情况下不能作为注册商标使用。超范围使用商标的隐患:一是商标使用不受保护;二是既有可能存在侵权情况,一旦发生侵权,所要承担的责任那就可大可小了。
4、自行改变商标注册信息商标的字体、图案、注册人名义、地址等重要信息发生变化后,商标申请人不去商标局做商标变更也是我们在商标使用中存在的误区之一。这些商标申请人认为:“商标是我的,我想怎么用就怎么用。”然而,商标注册信息改变后不去商标局做商标变更,商标有可能会被商标局撤销。
5、商标使用许可不备案所谓“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简单理解就是如果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经备案,许可人再次将商标许可给第三人使用,第三人对商标已授权给他人使用的情况并不知情,则原许可使用合同不能约束其使用该商标。企业在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时,必须去商标局进行备案,否则今后一旦出现于商标许可有关的纠纷时,法律会站在无过错方,会支持无过错一方的诉求。
6、商标注册成功后就万事大吉了《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
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一些企业可能因疏于管理,注册商标到期后未做续展而被商标局撤销。这也是我们在日常使用商标中存在的误区之一。为了更好的保护商标,建议大家委派专人对商标进行管理,及时为即将到期的商标续展。希望大家能在今后注册、使用商标时避免陷入这些误区而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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