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32605906

建邺区商标申请费用需要多少?

南京昌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建邺区商标申请费用需要多少?

建邺区商标申请费用需要多少?

作者:南京昌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9-16 08:04:40

很多朋友自己去工商局注册商标,过一段时间之后被发出了驳回通知书,这时谁的心情都不好,大家不要盲目,因为驳回通知书的上面会有具体的驳回理由,看清楚这个商标被驳回的理由在哪里,如果是因为名称被驳回,哪就需要修改名称,争取让商标更有显著性,这个是重点,还有就是有的朋友找设计公司设计了相关的LOGO,但是却不知道对商标进行检索,商标局数据库中保存了,中国现有所有商标的图形,以及文字,稍微有所相似都会被驳回,这就是图形商标被驳回的概率高的原因,南京商标注册公司建议大家,图形商标一定要原创,最后找专利的商标检索软件进行检索,这样可以减少商标被驳回的概率,目前为止商标被驳回的主要原因就是这两点。

商标被驳回后要仔细阅读驳回说明书,如果是因为图形相似被驳回,最好根据审查员给出的近似图形进行修改,最后再用检索软件进行图形拆分检索,这样可以提高商标注册成功概率。

如果是文字商标,有相似,例如:清河半岛,清江半岛,这样就涉及到相似名称,我们就需要对商标的名称进行修改,例如前边加上一些更能提高商标显著性的文字,您的专有名称,店名等等。

总之商标驳回复审不是太好做,要想一次复审就成功,工作量可能比较大,专业的事,最好交给专业的人去做吧。

提及南京商标注册,那么就不得不提注册时候所需的实质性条件,细分,细分,有积极好消极两大类。何为积极条件,即申请商标注册时不可或缺,本身应当具备的条件,例如:商标独有显著特性,以及申请之时所需提供的申请文件,申请费用等。商标注册必备要素之积极要件,通过整理具体列举了以下几点:

(一)具备商标的法定构成要素商标的法定构成要素是指法律规定可以作为商标使用或者注册的标志。在一些国家,无法通过视觉感知的“气味”、“音响”、“声音”等也能够作为商标使用和商标注册,如微软的视窗开机乐曲。由于我国现行商标法并没有对这些加以规定,目前我国保护的是以具有可视性的标志构成的商标,即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对不具有可视性的标志不能作为商标注册。

(二)具备显著性商标的显著性,又称可识别性或者显著特征,是指商标使用于商品或其包装以及服务上时产生的、引起消费者注意并凭此与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相区别的效果。商标注册之时,必须要确定好显著性。一般认为,商标主要作用在于区别商品或者服务的出处或者来源,表示使用同一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具有同样的质量。商标没有显著性,就无法产生这些作用,就没有存在价值。所以商标需为具有显著性特征的标志才能获得注册。

商标的显著特征根据其产生方式分为两类:

第一,商标固有的显著特征;

第二,商标通过使用而获得的显著特征。

商标固有的显著特征是指商标的构成要素本身使它与其他任何标志存在区别,不至于混淆。商标通过使用而获得的显著特征是指商标本身的构成要素不具有显著特征,但通过长期使用和凭借商品质量的优异而成为公众熟悉的商标后,能使人看见该商标就知道有关商品源于某一生产经营者,从而具有区别商品出处的功能,产生显著性。商标本身是否具显著性,这是确保商标注册能被快速审核通过的必备条件之一。企业若想在短时间内落实商标注册工作,这个前期工作要做好。与此同时,选择一家专业化较强的机构做代理商,不失为一条好的途径。

海外商标也称为国外商标,是指在处我国以外的其他国家的注册商标,一般这类商标因为商标保护具有地域性,因此是不会受到我国法律保护,只是会受到南京商标注册国家的法律保护。那么海外商标申请注册是怎样的?

第一种海外商标申请注册方法:在需要注册商标的国家商标主管机构提交商标申请,以办理注册商标手续。这种申请注册海外商标的方法的好处是其商标注册形式快捷便利,只不过其申请注册商标所花费的时间需视其申请注册海外商标的国家的法律和惯例而定,而且在需要申请注册多个海外商标时,所需要花费大量的精力、时间和金钱。

第二种海外商标申请注册方法:在签署了《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简称“马德里协定”)与《欧洲共同体商标条例》(简称“CMTR”)的国家联盟的成员国或者非洲知识产权组织(简称“OAPI”)成员国注册商标。

大多数商标在注册之前申请人会委托代理机构对商标进行近似查询。如果查询到近似商标,商标代理机构一般会告知申请人并建议他们换一个稳妥一些的名字,才会把商标正式提交申请。这么做是为了节省时间和金钱成本。但是,存在在先近似的商标就一定不值得尝试注册吗?并不是这样。并非鼓动大家去申请驳回风险高的商标,只是不同的申请情况,可以有不同的选择。那么,当查到近似商标时,哪些情况可以尝试继续注册呢?

1、事先使用过,并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有的商标在申请之前已经被投入使用了,不仅如此,甚至已经具备了一定知名度。这种商标在注册的时候很可能会遭遇在先近似的阻碍。对于这种类型的商标,放弃注册和换商标成本太大了!继续注册也有可能会被驳回。但是因为其投入使用并具备一定知名度,只要不会造成公众的混淆,驳回复审成功率很高。

2、非常喜欢的商标倘若想要注册的商标是申请人苦思冥想、极其喜欢的商标名称,而近似的商标里又没有完全相同的商标,这种情况也值得一试。这是因为商标的近似判断有一定的主观判断,在商标审查时此类情况是否被判定为近似其实并不能准确得知。在知晓风险的情况下,如果申请人愿意尝试,继续注册其实也不失为一种明智的选择。为了喜欢的商标,值得搏一搏。

3、近似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如果发现在先注册的近似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那么也可以尝试注册,不过在这之前需要对近似商标提出撤三申请。中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准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其注册商标。

连续三年不使用商标的撤销制度,是为了避免浪费商标资源,鼓励南京商标注册人积极履行商标使用义务。他人注册的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的,想要注册的商标申请人可以用连续三年未使用为理由,申请撤销其原注册商标,以给予自己商标注册机会。


 

版权所有:南京昌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