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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区集体专利代理机构如何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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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区集体专利代理机构如何选择?

作者:南京昌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9-15 08:01:53

申请注册集体商标的资格

根据《商标法》第三条、《集体商标、证明南京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1998年12日第一次修订版)第二条的规定,国内申请集体商标的商标注册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范围为:“工商业团体、协会或者其他集体组织”

条件

应具备的条件为:

A、必须是经依法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该企业或事业单位应为某一组织,可以是工业的或商业的团体,也可以是协会、行业或其他集体组织,而不是某个单一企业或个体经营者;

B、必须有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即申请人依法登记并具有法人资格的法律文书,可以是企业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的依法登记注册的批准文件;

C、必须制定所申请集体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

途径

(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步骤

申请前查询(非必须程序)→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在交费窗口缴纳商标注册规费→三个月左右商标局发出《受理通知书》→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非必须程序)。

集体商标的特征分析

(1)集体商标不属于单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属于由多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社团组织,即表明商品或服务来源自某一集体组织,这一集体可以是某一特定的行会、商会等工商业团体或其他集体组织,具体的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以集体成员的身份隐退在集体的背后。体现了其“共有”和“共享”的特点;

(2)集体商标是以各成员组成的集体名义申请注册和所有,由各成员共同使用的一项集体性权利,反映在集体商标的申请注册上,即要求只有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组织才可以提出申请,因为只有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组织才能以其集体的独立名义拥有商标权;

(3)集体商标反映在商标的使用上,表现为,集体组织通常不使用该集体商标,而由该组织的成员共同使用;不是该组织的成员不能使用;每个成员都有平等使用的权力,成员间不存在隶属关系;同时又必须对其集体成员的使用进行监督,并对违反使用规则的成员进行处理;

(4)集体商标的注册、使用及管理均应制定统一的规则,详细说明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及管理费用的数额和用途并将之公诸于众,集体成员应相互遵守并受到公众的监督;

(5)集体商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得转让;

(6)当集体商标受到侵害而请求赔偿损失时,应包括集体组织成员所受的损失在内;

(7)当某成员退出该集体时,他就不能再使用该集体商标,当某一新成员加入时,他就可以因获得成员的身份而使用该集体商标了,这种成员身份是不可以转让的,以这种身份关系为基础的商标使用权也不得转让;

(8)地理商标可以作为集体商标注册。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依据其章程接纳为会员;不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的,也可以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无权禁止。

不可以私自、擅自将国人(即使是自己的)的专利拿到国外申请专利!一般要求首先在国内申请专利。

可以参考《专利法》

第二十条“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将其在国内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委托其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并遵守本法第四条的规定。”

及第四条“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另外,说实话,上面回答认为:“只要在中国取得了专利权,就依法享有优先权,可以自动获得该国的专利保护了!”,这种理解是完全错误的!!!!!!

准确的把握“国内专利如何获得外国保护”,目前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来进行:

1.我国加入PCT之前,只能按《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向外国提出专利申请;既按照巴黎公约第四条的规定,已经在该联盟的一个国家正式提出申请专利、实用新型注册、外观设计注册或南京商标注册的任何人,或其权利继承人,在其他国家就相关内容再次提出申请时,可以自在先申请提出之日起12个月(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申请)或6个月(对外观设计申请)内应享有优先权。简单了说就是,给你一个6~12个月的优先权期!但是,在这个优先权期内你仍然需要到外国去进行申请,而不是所谓的“自动获得他国的专利保护了”!!因为,专利的一个特性就是“地域性”。

2.在我国加入PCT之后,申请人也可以利用PCT途径提出国际申请。当申请人希望以一项发明创造得到多个国家(一般在5个国家以上)保护时,利用PCT途径是不错的选择。因为通过PCT途径仅需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一份国际申请,而免除了分别向每一个国家提出国家申请的麻烦。

现在市场上的公司类型是非常多的,同一种商品,他的一个生产公司可能就有非常的多,但是消费者往往更愿意选择那些具有驰名品牌的公司产品,这个就是企业品牌带来的效益,所以我们讲,如果你想要成立一家公司,打开产品市场的话,那么我们首先就要为企业打造一个品牌,千万不要觉得自己应该在一开始的时候先积累一定的消费者基础,然后再去考虑企业品牌这件事。这种思维逻辑是错误的。正确的做法是,应该在企业刚刚成立之初,就选择做南京商标注册。

如果你需要注册企业商标的话,那么我们最好的选择就是商标注册。因为商标注册,他在注册商标这一块是处于行业领先位置,帮助了非常多著名公司注册企业商标。所以商标注册,他在注册商标这一块是具有权威性的,而且如果我们选择了商标注册的话,那么就能够帮助大家节省很多中间的手续。而且对于一个企业来讲,如果你的商标注册的越早,那么你的商业价值就越高,而且对于整个市场来讲,你的商业信誉也会越好。

想要打造一个好的企业,那么企业商标是必不可少的。商标对于一个企业来讲是异常重要的,这一点每一个企业创始人都是知道,但为什么总是有这么多的企业,他们就是没有成功注册商标呢,这个原因就是因为他们没有选择对的注册商标途径,因为企业想要成功注册商标,他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甚至有些企业,他们即使已经将所有的材料都准备好了,但是由于没有找对方法,因此商标支持没有注册成功,而且要知道商标并不是说你没有注册,它就会一直在那里等着你,你的竞争对手,他也会抢占你的商标注册。

在生意场上,只有当你抢先注册了商标,你才掌握了话语权。而商标注册,他就是一个,只要你能够把材料准备齐全那么他就有办法能够帮助你申请商标。这也是为什么我们愿意选择它的原因。

商标就是公司或企业的重要财产,商标的取得必须经过规定程序才能取得,通过转让的方式获得商标权是比较快捷的。那么商标转让的流程是怎样的呢?我司小编在下文为您详细解答!商标通称为商品的“牌子”,是指商品主产者或经营者在其生产或销售的商品上所加的标记,目的是区别同类商品的不同生产者或销售者。商标可以用文字、图形、字母、线条、数字或颜色等单独组成,也可以是几种形式结合在一起组成。

商标权是商标的使用者向主管部门申请,经主管部门核准所授予的商标专用权,受《商标法》的保护,商标权是重要的工业产权之一,经注册核准的商标,是商标所有人的财产。因此,商标权是一种财产性的权利。商标权转让是指依法享有商标专用权的人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他人并收取一定费用的权利转让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1、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

2、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

3、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也应当办理移转手续;

4、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申请转让或移转。

办理转让申请所需资料及时间:

1、商标代理委托书,一式两份:受让人在委托人章戳处加盖公章或签名;

2、转让申请/转册商标申请书,一式两份:转让人、受让人盖公章或签名;

3、商标证书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三份;

4、受让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5、时间:三个月左右商标局核发转让证明,并将该商标的转让事宜刊登公告。证明上的落款日期为公告之日,受让人自该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原商标证书和转让证明一同使用。

商标转让的主要事项转让人保证自己是商标的所有人,说明在签约前曾向哪些人发放过何种类型的商标使用许可,以及原使用许可合同中对商标权所有人之义务的规定。如果原使用许可合同规定商标权所有人不得将其商标权转让他人,则商标权人就没有资格订立转让合同。

如果转让人将其在一切取得了注册或申请了注册的国家中的商标权全部转让,则转让人还应保证到签约时为止已经在尚未批准其注册的国家履行了一切注册申请手续,且有关申请尚未被驳回。转让价格。转让后,受让人的权利范围。如果转让方转让其在一切国家注册或申请注册的全部商标权,则双方还应约定在所转让的申请案被批准后,受让方享有全部专有权。如果转让人将按期收回商标权,则应约定转让期限。

如果要求受让人保证该商标所标示的商品的质量,则转让人应按约定提供生产有关商品的(技术决窍)、商品说明书、商品包装法、商品维修法及有关的技术服务。转让人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和在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不对与受让人的商品相类似或者相同的商品使用已转让的商标。受让方不得泄露转让方为转让商标权而一同提供给受让方的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

所转让的商标名称、样式,注册国别、注册号,下一次应续展的日期,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以及它们的具体名称。如果转让方转让其在一切国家注册或申请注册的全部商标权,则合同中还应列明已批准注册的国家的名称,已受理注册申请的国家的名称,以及注册商标和拟申请注册的商标所包括的有关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具体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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