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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解读注册商标的相关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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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解读注册商标的相关误区

作者:南京昌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1-20 08:25:18

很多人可能依旧对商标及注册商标还存在一些误解。下面就注册商标的相关误区进行答疑讲解。

1、只有平面图形才能注册为商标吗?立体商标、声音商标要哭晕在洗手间!想要注册立体商标(三维商标)关键是要有显著性。要带来超出产品属性之外的新视觉印象,让公众看到商标就能联想到对应的商品。比较知名的立体商标有劳斯莱斯车头的飞翔女神、酒鬼酒的酒瓶、麦当劳线条非常圆滑的大M等。许多商品的外包装就是很有潜力的立体商标,企业常常更换包装,公众无法在产品和包装之间形成关联,也就形不成申请注册商标必需的显著性了。除了图形和立体商标,商标还可以包括文字、字母、数字、颜色组合以及声音等。国外还有单一颜色商标、位置商标,甚至还有味道商标和触觉商标。

2、注册了商标就自动享有了域名的所有权吗?商标是商标,域名是域名,注册了商标并不会自动有域名所有权,如果对方的域名申请是恶意行为,则可以申请域名仲裁。如果自己有在先商标公开使用甚至很有知名度,能推导出对方先听说了商标才去注册域名,对方没有注册该域名的正当原因,对方注册的目的是为了转让等,都可以拿来作为域名仲裁的证据。

3、注册了商标之后使用的时候可以随意添加装饰吗?南京商标注册时是什么模样使用的时候就应该是什么模样。哪怕在注册时是正楷,使用时变成了艺术字体,也会属于不规范使用。情节严重者可能会被撤销注册商标的。所以应该在申请注册时将商标设计好!如果商标注册成功后再加上了其他LOGO一起使用,那么这个LOGO则不属于注册商标范畴,是不受商标法保护的。

4、你们的企业是集体企业就能够申请集体商标么?不可以的哦,集体商标的申请主体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组织,可以是工业或商业的团体,也可以是行业协会或者其他集体组织。我司商标注册通过率最高,代理商标注册案件最多。我司全方面保护您的无形资产安全。鼓励企业追求卓越品质,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不断提升企业品牌价值。

近些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商标的重要性,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商标,对企业发展以及打造企业品牌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那么进行南京商标注册需要了解哪些内容呢?下面就由小编跟大家详细介绍下。之前很多朋友认为只要按照流程进行商标注册,很容易就能够注册成功,如果现在大家还是这样的想法,那就大错特错了。如果想要顺利完成商标注册,不仅要对注册流程有足够的了解,还需要在注册之前查询下是否有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已经被注册过了。如果有这样的商标的话,大家就需要及时对自己的商标进行调整修改。

如果商标注册没有通过审核,被商标局驳回的话,大家是可以进行复审的。但是再进行复审的时候,是需要准备好之前的驳回通知书原文的。有些朋友在商标被驳回之后,不知道把通知书扔到哪里去了,没有了驳回通知书,大家是很难通过复审的。

如果大家想要顺利完成商标注册,不希望碰到太多的麻烦,那么就可以找一家专业的商标注册代理机构帮忙,让他们帮助自己进行办理。所选择的代理机构一定要保证他们的正规性和专业性,否则的话同样会出现各种问题让大家感到烦不胜烦。

商品有一定的保质期,商标也有其使用寿命。注册商标是区分和保护商品(服务)特征的重要环节。南京商标注册成功后,方可使用。商标使用寿命为10年,成功注册的商标需要10年后续展。在过去由知识产权承担的商标服务中,也有客户询问是否有商标使用期限?如果商标在截止日期后没有续展,我使用商标还是没有问题的,对吧?毕竟,这个商标一直在使用。即使商标真的被抢了,我们也能出示使用商标的证据吗可见,许多消费者认识到商标对产品推广和树立企业形象的重要性,积极注册商标,但在合理使用商标方面仍存在一些误区。

他们认为注册商标可以一直使用,对商标续展的认识也很肤浅,甚至有客户认为没有必要在商标续展上花费时间。那么商标更新有多重要呢?以下是陈莲知识产权编辑给您的回答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不办理续展手续的,可以延长六个月。每一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商标前一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计算。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撤销注册商标。

商标续展申请的目的是继续使用现有商标,通过申请获得商标专用权,而不是使新注册商标获得专有权。商标续展并不意味着商标注册。在商标之前积累价值,使商标发挥更大的价值商标续展权是指商标权人在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前申请续展注册,以延长注册商标保护期的权利。现有商标在使用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价值。它在品牌建设和企业形象塑造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不断积累,商标无形资产可以获得更高的评估价值。通过对注册商标的不断更新,您的商标专用权成为一种“长期权利”。

持续更新的结果是将您的注册商标转换为商标。品牌经营时间越长,品牌效应越成熟,所蕴含的商业价值就越大。只有连续使用、信誉度高的注册商标才有资格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和驰名商标。根据《商标法》第五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期满被撤销、宣告无效或者不再续展的,商标局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之日起一年内不得批准同一商标或者类似商标的注册申请。由于商标法的不断变化,一些商标无法按照新商标法顺利注册,只能通过商标续展来延续商标权。

随着越来越多的成功商标被注册,新商标注册的通过率相对较低,而商标的更新是对现有商标的延伸,具有很高的成功率。无论是商标注册还是续展,都必须严格按照流程申请,其目的是为品牌服务。与注册商标相比,商标更新在促进商品品牌化过程中起着更为重要的作用,使商标在现有价值的基础上积累,而注册商标即使没有成功注册,也不能说是否能取得商标专用权。商标的价值也应该从零开始累积。

知识产权是创新的基础,知识产权得不到保护,创新就不可持续,没有持续的创新,就没有上海的未来。知识产权制度是促进创新成果价值实现的法律桥梁,是推动创新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最终目的是让创新成果得到有效的转化和运用。深化知识产权领域的改革,是确保科技创新建设的基础保障,只有不断深化改革,才能实现可持续的创新发展。

近日,上海正式发布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支撑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充分考虑和吸收了当前国际知识产权制度的通行规则,服从服务于国家战略,坚持问题导向,提出了强化保护、促进运用、完善服务、推进改革十二条知识产权工作措施,必将为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发挥更好的支撑作用。

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是创新的基础,知识产权得不到保护,创新就不可持续,没有持续的创新,就没有上海的未来。《意见》提出要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

第一,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有效遏制反复侵权、群体侵权、恶意侵权行为,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侦办力度,依法加大罚金的适用,剥夺侵权人再犯罪的能力和条件;强化法院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审判工作机制,统一司法标准,提高司法效率;研究商业模式等新形态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办法,依法适用行为保全、财产保全等司法保护措施,加大侵权损害赔偿力度,探索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

第二,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与完善检验鉴定、重大问题会商等工作机制,加大涉嫌犯罪案件移交工作力度;加强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尤其是加大重点领域、重点市场的知识产权执法;加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制定加强管理与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上海、天津、广东、福建等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合作机制;探索在货物生产、加工、转运中加强知识产权监管,创新并适时推广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模式。

第三,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组建知识产权调解委员会及调解员队伍,充分发挥各类行业协会、调解中心、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推进调解、仲裁、公证等非诉纠纷解决机制。

第四,健全知识产权信用管理,将侵权行为信息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将知识产权内容纳入学校教育课程体系和普法教育、科普宣传、诚信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活动,弘扬“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

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转化

知识产权制度是促进创新成果价值实现的法律桥梁,是推动创新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最终目的是让创新成果得到有效的转化和运用。为了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转化,《意见》提出,第一,强化科技创新的知识产权管理。加强国家、本市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计划的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建立知识产权评议和知识产权目标评估制度;加强本市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知识产权管理,强化知识产权申请、运营权责,推动建立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构,将收益向研发和转移转化团队倾斜,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

第二,强化企业为主体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注重知识产权的质量和效益,重点鼓励申请发明专利、PCT国际专利、商标马德里国际注册、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拥有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企业和产业集群;制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办法,支持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及时收集发布主要贸易目的地和对外投资目的地知识产权相关信息,鼓励企业建立知识产权海外维权联盟。

第三,推动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建设产业集聚区,推行集群管理;推动大数据发展以及“互联网十”的创业创新活动,着力提升知识产权为“四众”、“四新”服务的能力。

第四,探索知识产权金融创新。简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流程,争取国家将专利质押登记权下放至上海,扩大专利保险试点范围,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业务;探索建立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促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实施与产业化。

深化知识产权领域的改革

深化知识产权领域的改革,是确保科技创新建设的基础保障,只有不断深化改革,才能实现可持续的创新发展。《意见》提出,第一,完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的作用,完善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探索跨地区知识产权案件异地审理机制。

第二,推进知识产权领域的改革。积极研究探索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争取国家授权开展地方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完善自贸试验区和浦东新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体制。探索在沪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PCT专利审查中心。

第三,推进知识产权资源集聚。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合作,共同办好上海知识产权国际论坛、知识产权学院等项目,支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沪设立“知识产权杰出贡献奖”,争取更多重大项目落户上海,使上海成为亚太地区知识产权申请审查地、知识产权纠纷仲裁与诉讼首选地之一。

第四,加强知识产权智库建设,把知识产权人才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组建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集聚更多扎根中国,懂得国际法律和惯例的复合型人才。同时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按照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原则组建上海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完善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推动基础信息的互联互通,整合信息资源,建立集专利、商标、版权等信息和服务于一体的服务平台。

贯彻《意见》关键在于抓好落实,《意见》还提出了相关部门的工作分工要求。我们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从服务国家战略的高度,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我们要以《意见》实施为契机,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做出贡献,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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