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邺区公司专利注册需了解的要点
作者:南京昌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9-28 08:21:33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物质生活水平提高,日益丰富,企业的竞争已由单纯的产品生产和服务的竞争,转向品牌之间的竞争,商标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现,它是企业最有价值的资产,它杜绝了市场经济的发展的单一性,是使企业避免陷入同质化竞争的最后一道“屏障”。
那么商标到底是什么?商标(brand)一词来源于古挪威文字brandr,它的中文意思是“烙印”,在当时,西方游牧部落在马背上打上不同的烙印,用以区分自己的财产,这应该是最早的商标标志。现代营销学的发展,使商标的概念得以延伸。为了更好的诠释商标的定义,从需求和竞争两个角度来进行了探讨。
首先从需求角度看。消费者的需求可分为物质需求和心理需求。物质需求很简单,其实就是买这个产品的物理用途,如衣、食、住、行等。心理需求则比较复杂,如情感的表达、身份的体现、品位的彰显、个性的追求等等。消费者在使用商品时,不仅满足物质需求,更追求心理需求,只有商标和品牌的标志性才能满足消费者这些错综复杂的心理需求。
其次从竞争角度看。商标是市场竞争的产物,商标在竞争过程中能够起到规避同质化竞争、建立竞争优势、吸引消费者的作用。一个行业里只剩下一个商标或品牌时,它存在的意义就不大了。
可见,商标不简单是品名或知名度,商标是消费者同产品的全部体验,也是企业与竞争者争夺消费者的手段。中国的企业要在激烈的全球化经济竞争中生存下去,必须充分认识商标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1、商标是所有者的标志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产品同一性日益扩大,商标作为所有者的标志,创造出产品差别,便于消费者识别选择。商标的识别功能是品牌诸多功能中最基本的一项。商标是一个整体的概念,它体现着产品或服务的品质、个性、信誉及消费者的认同感,从而区别于其它产品或服务,这样大大减少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所花的时间和精力,因此,商标实际上就是产品差别的无形识别器。品牌在消费者心目中不仅是产品的识别标志,而且还代表着生产商的经营特色、质量水准、形象信誉等等。
2、商标是企业避免同质化竞争的最后一道“屏障”
当今社会,市场竞争日趋同质化,企业的产品、品质、服务以及流程等很容易被竞争对手复制模仿,但是商标是独一无二的,竞争对手拿不走,学不来,所以说,商标是使企业避免陷入同质化竞争的最后一道“屏障”,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核心竞争力,是企业克敌制胜的“杀手锏”!一方面,一些没有商标的企业依靠产品竞争,打价格战,自相残杀,难以生存;另一方面,一些企业依靠卓越的商标品牌形成寡头垄断,如入无人之境。
3、商标是一种质量信誉保证
消费者面对琳琅满目的商品时根本无法一一了解,商标则是一种质量信誉的保证,代表着产品的品质,代表着企业的信誉,让消费者买了放心。就象“果树效应”,如果把商标当作一棵树,产品就是树上的果子,如果消费者摘下一个果子尝是甜的,那么他会相信这颗树上其它果子也是甜的。
4、商标是企业经营的风险减速器
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产品有生命周期,股市有跌有伏,资本运营风险与利益共存,唯有卓越的商标和品牌能以最低风险带给企业长期的成功营销和利润。实际上,品牌同时经营过去、现在、未来,它实质上是企业在消费者心中不断存下去的,未来可以顺利拿回来的一大笔信誉存款,是建设一座立于现在、功于未来的商业信用宝库。一个卓越商标象征着文化,传递着情感,体现着品质,能够长期引领消费者的消费观念,获得消费者的信赖和忠诚,所以说,商标是企业经营的风险减速器,它能使企业获取长久的利益。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几种行为中,大致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可能直接导致消费者对于商品的提供者产生混淆行为;第二类是该行为并不直接导致消费者对商品的提供者产生混淆,但该行为给第一类行为的实施提供了实质性的帮助或者是对第一类行为的某种教唆或引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几种行为中,大致可以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可能直接导致消费者对于商品的提供者产生混淆行为;
第二类是该行为并不直接导致消费者对商品的提供者产生混淆,但该行为给第一类行为的实施提供了实质性的帮助或者是对第一类行为的某种教唆或引诱。
例如:伪造、擅自制造注册商标标识和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以及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行为。这种分类在实践中并非没有意义,因为对于直接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一般认为并不需要证明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故意,而对于间接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则必须证明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故意或者过失。
一般民事侵权行为需要具备四个构成要件,即主体、客体、主观状态、客观状态。在主观状态上,侵权行为人应有过错,即该行为人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实施某一行为;在客观状态上,该行为人应实施了某一行为,并且该行为导致了某一损害后果的出现,即要求有具体侵权行为、损害后果、侵权行为和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存在。换句话说,某一行为构成民事侵权行为,应当具备上述四个要件。
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是一种特殊的民事侵权行为,基于其自身的特殊性,法律对其认定采取过错推定和损害后果推定的办法,不需要举证证明其过错和损害后果。但是,如果行为人能够证明其没有主观过错,客观上也没有导致相关公众的混淆,不应当仅因为其行为表面上属于《商标法》等法律法规列举的几种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就认定其构成侵犯商标专用权。
南京商标注册也必定是新人肯定是会碰到很多的问题,所以,也会让原来的盘算注册商标的人遭受到捉弄,毕竟很多人在注册的时候是会撞见一些新的问题,这个时候就要注意了,今天就针对这几个方面举办分析,也防止更多的人举行骗取钱财的举止。商标如果是出现不盘查就注册的状况这个其实就是关于商标注册之前的事情了,有些代理记账公司就会采纳这样的事情,他们就不会选取商标盘问情景,就是会径直给客人举办注册,但是这个就很容容易出现商标被驳回的处境,这也是因为找了不靠谱的代理机构,还是要示意的是在交给代理记账公司的时候,还是可以自己到商标局实行查问。
利用低价钱吸引注册人这个是很容易就掉进去的一个坑,用正常的思维来看商标注册本来是须要花费很多时间,所以,如果是想要花费低价钱而注册成功,这肯定是一件很难的事情。这毕竟要在内中花费很多的时间。有些代理机构虽然是会选用低价钱招揽客户,但是在过程中还是在企业当中收取其他的费用。称所用的商标也是必须要注册但是这个肯定就是谣言了,在此类问题发生之前是必须要明白那种商标是必须要注册的,一般都是关于香烟和药品才是必须要注册的,其余的商标都是不用注册的。
当然了,这个还是供给了解清楚的,但是为了以后更好的发展,还是可以尽量举行注册商标,这也是为了保证各自的权益。愚弄企业商标会马上被抢注必要立刻注册才行有些代理记账公司就会采用一些恐吓的手段,指点商标注册人要是还不注册就会被别人抢注,这个时候商标注册人就会着急了,也是解说要是还不注册就会受到法律制裁,这也是一种心理暗示。这个时候骗子就会乘虚而入,让你去他们的代理机构,也就阐明可以商标申请了。
上面几种还只是他们的套路之一,所以这些基本的套路还是要明白,还是会给你们的商标申请过程中有一定的帮忙,还能给你们给商标注册供应更好的解决方案。不能盲从相信不靠谱的代理记账公司,一定要找优秀的代理记账,这样才能在商标注册上面少走弯路。
商标起源于古代工匠将其签字或“标记”印制在其幡旗、艺术品或实用产品上,是用以区别同类产品或其他类产品的显著性的标志。我国政府于1963年4月10日公布了《商标管理条例》。1982年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后,《商标管理条例》废止。为了适应国际贸易规则,1993年2月22日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01年10月27日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此会议对已发布的商标法进行了两次修正。
之后,于2013年8月30日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进行了商标法的第三次修正。商标法第三次修正版,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至今。根据《中国商标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商标局主管全国南京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如果是驰名商标,将受到跨类别商标专有权法的保护。
因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取得商品或者服务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一般来说,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符号、颜色组合和声音,以及上述元素的组合,都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但是,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应当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标志都可以作为商标使用,比如: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以及近似的图形不能作为商标注册。此外,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表示商品的质量、原料、型号、功能等方面特点或特征的也不能作为商标注册。商标使用中还应注意,已注册的商标并不是无限时间使用的。
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履行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限期。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商标最后一个有效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注册申请时必须要提交的信息进行商标注册申请时,除了提交包含了一种或多种商标要素的组合、申请人的信息和证件外,还需要明确申请注册的商标分类。我国目前的商标注册遵循尼斯协定的商标国际分类(以下简称“尼斯分类”)。
尼斯分类将商标分为34个商品类和11个服务项目类,共45个大类,涵盖了一万多种商品和服务项目,为商标检索和管理提供了很大方便。在进行商标注册申请时需要提交的尼斯分类编号是一个四位数字,前两位是01~45,后两位是大类中小类的编号。如果需要进行商标的广泛注册,需要提交多个四位分类编号。由于商标保护已经有了相当的历史,为了保护已先进行申请注册的商标,在注册申请审核时经常会出现因名称、分类相同,注册申请被驳回的情况。因此,在申请商标注册前进行拟申请商标的相似查询,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希望各位在忙于企业经营管理的同时,不要忘记企业和商品的品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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