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商标注册被驳回的原因
作者:南京昌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1-15 08:36:25
根据《商标法》第30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南京商标注册被驳回的原因有哪些?
(一)、盲期的商标查询不到申请商标申请之前,在商标局网站相似查询到的是三个月以前申请注册商标,而期间这三个月的商标申请信息是无法准确查询的,这就造成了申请注册商标有可能与已经申请注册了的商标相同或近似,而申请商标注册人无法提前知悉。
(二)、与已经申请、初步审定、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相似商标注册申请人需要经专业的代理机构在申请前对商标进行检索,以确定是否存在上述情况的近似商标,评估商标注册成功的概率,使商标注册人对商标申请情况有整体的把握和认知。
(三)、不符合《商标法》第十条、十一条、十二条的规定。《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四)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五)带有民族歧视性的;如:卫生洁具上注册使用印第安人文字标识。
(六)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如:健康、长寿、作为香烟的商标,用万能作为药品商标。
(七)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如香港、东京纽约。
国内法人、其他组织自行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必备书件国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文件:按照规定填写打印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商标图样、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国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办理商标网上申请系统用户注册后,可以自行通过商标网上申请系统提交申请。同一申请人同时办理多件商标的注册申请事宜时,只需要提供一份身份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申请颜色组合商标需要注意哪些地方?“颜色组合商标”是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颜色构成的商标,其构成要素为颜色。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商标申请声明”栏选择“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在“商标说明”栏内列明颜色名称和色号,并说明商标使用方式;在申请书商标图样框内打印或粘贴着色图样1份。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该商标图样应当是表示颜色组合方式的色块,或是表示颜色使用位置的图形轮廓。该图形轮廓不是商标构成要素,必须以虚线表示,不得以实线表示。
分类调整后需要重新注册吗?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为限。申请人应当根据商标注册证上载明的商品(服务)项目与需要获得商标专用权保护的商品(服务)是否一致,来判断是否需要重新注册。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分类补正说商品名称不规范,该怎么补正?
商品名称力求具体、准确、规范,以便明确指定该商标的保护范围。申请人应尽量使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分类表》中现有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如不使用现有名称,应按照分类原则、使用具体、准确、规范的名称进行填写,要避免使用含混不清、过于宽泛且不足以划分其类别或类似群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
一方面要注意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名称本身要表述清晰、准确,符合一般公众的语言习惯和文字使用规则。例如不应使用“不属于别类的”、“属于本类的”、“上述商品的”等词语,也应避免使用“……,即……”的表达方式。不应泛泛申报“×××的附件”、“×××的配件”,而应申报具体的商品名称。另一方面要注意足以与其他类别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相区分,不应产生混淆和误认。例如“假日野营服务”跨类,其中“假日野营娱乐服务”属于第41类,“假日野营住宿服务”属于第43类。
注册本钱,又称法定本钱,是指在公司制的公司规章中规则的整体股东或许建议人断定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本总额,并在公司挂号机关依法挂号。注册本钱是国家法令上规则股东承当有限职责的许诺,当公司的财物不足以清偿公司债款之时,股东就有职责依照许诺的注册本钱清偿剩下的债款。(公司法原文:有限职责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当职责;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当职责。公司以其悉数产业对公司的债款承当职责。)这话说的没有几自个能明白,我用大白话翻译一下:即是你在注册公司时需求在营业执照上体现的那个数字。那么这个在营业执照上的数字有什么用呢?
对他人来说,即是看看你有没有那个实力(才能)能够跟他一同游玩;对你自个来说,即是你对建立的公司要承当的最大职责。
很多朋友对于注册商标的认识有许多误解,认为小小的商标有什么讲究。殊不知小商标有大学问,今天让小编来帮大家讲解一下商标的六大误区。
误区一:拿到商标受理通知书就等于拿到了商标。解读:拿到商标受理通知书并不等于拿到了商标权。商标受理通知书仅仅代表申请人的商标申请书件符合商标局的形式要求,商标申请被受理,商标申请还没有进入实质审查,申请人尚未取得商标权。
误区二:我还没有商标,我随便用个名称当作我的商标。解读:商标不能随便用,尤其是代表注册商标符号的更不能乱用。在没有进行商标检索的情况下,乱用商标有三种后果,一是构成侵权行为,侵害他人在先权利,如他人的注册商标权;二是构成一般违法行为,有可能受到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三是构成冒充注册商标行为,严重的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触犯了刑法,构成犯罪。
误区三:我已经有注册商标了,我的产品印上我的注册商标,就没有风险了。解读: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范围限定在商标局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内,超出这个范围,就超出了商标权人的私权范围,超出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并仍然加注注册商标标记的行为,有可能构成侵权行为或是一般违法行为,严重的有可能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构成犯罪。
误区四:我觉得我当时申请商标时的商标样式不好看,我改动一下再用,还是我的注册商标。解读: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颜色或其组合但仍然加注注册商标标记的行为是不规范使用注册商标的行为,也是不合法的,依据《商标法》第49条的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商标使用乱改动商标样式,有可能会失去商标权。
误区五:我已经有了一个产品商标,我有权利许可他人加盟我的商业模式,使用我的注册商标了。解读:拥有产品商标并不等于毫无风险许可他人进行加盟,产品商标的使用范围仅仅限定在核准使用的类别和商品中,不包括提供服务,比如许可他人进行特许经营,开设加盟店,在店铺的门头上使用商标的行为是一种服务商标的使用,这时候许可人仅拥有产品商标是不够的,有可能在许可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产生法律风险。
误区六:我申请了很多商标,代表我有商标权,我平时不使用也没关系。解读:商标权是一种将社会公共资源运用合法手段转化为私权的权利,长期不使用注册商标,导致对社会资源的浪费,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以连续三年不使用理由撤销该注册商标。总之,在商标的申请、注册、授权和转让中,确实存在着很多误区。但是有误区并不可怕,只要大家多学习商标和知识产权方面的知识就能轻易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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