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名义能不能申请南京商标注册
作者:南京昌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7-13 08:19:15
经常有客户咨询,可不可以以个人名义申请南京商标注册?为您详细介绍一下个人名义如何申请商标注册商标局在2007年新的商标法修订的时候就明文规定2007年以后中国商标申请的主体只可以是个体工商户和公司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的,应注意下列事项:
(1)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负责人名义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①负责人的身份证;②营业执照。
注册商标的流程:{C}一、{C}申请前的查询{C}。
二、{C}提申请所需要的资料:注册商标根据申请人名义不同,需要提供的资料也不同.个人名义申请:1.个人身份证复印件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并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要和商标的保护范围一致.公司名义申请: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空白处加盖公司的公章。
三、签定商标注册申请合同四、注册所需要的时间:1、一个月左右可以拿到商标局颁发的商标受理通知书2、年左右,可以拿到商标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书具体如下:审查(6——18个月)公告(3个月)商标局颁发商标注册证书。
商标注册除了需要按常规的流程走之外,还要考虑很多复杂的问题。比如商标注册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去哪里办理?注册商标多久后能拿到受理通知书?未通过审查怎么办?等等。但是如果了解商标注册过程中的原则,您就会提高办事效率了。商标注册原则:
(1)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原则所谓自愿注册原则,是指商标所有人根据自己的需要和意愿,自行决定是否申请商标注册。通过申请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注册人对该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的保护;未经注册的商标也能使用,但使用人不享有商标专用权,不得与他人的商标相冲突。所谓强制注册原则,是指国家对生产经营者在某些商品或服务上所使用的全部商标,规定必须经依法注册才能使用的强制性规定。《商标法》第六条规定:“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目前,我国规定强制性注册的商标只有:对人用药品(西药、针剂和中成药)和烟草制品(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88年1月4日《关于公布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的通知》。
(2)注册原则所谓注册原则,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必须通过核准注册,才能取得对该商标专用权的确认。我国《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所有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的保护。”
(3)国家统一注册原则是指我国的商标注册工作必须由国家商标主管部门统一审核批准注册。《商标法》第二条予以了明确的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
(4)申请在先原则(又称注册在先原则)所谓申请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以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时,注册申请在先的商标和申请人获得商标专用权,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我国《商标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5)使用在先原则指在无法确认申请(注册)在先的情况下采用最先使用者取得商标注册的原则。《商标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这里的所谓的使用在先原则,在遇到与商标权类似的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利(如:专利权、著作权)相冲突时,往往起到重要的决定作用,见:《关于处理商标专用权与外观设计专利权权利冲突问题的意见》简而言之,商标注册要结合资源原则与强制注册相结合的原则,再次强调一下,未经注册的商标您同样也能使用,但您目前来说还不享有商标专用权,因此不得与他人的商标相冲突。
同时,您还得留心使用在先原则,如果有人使用和您同样的商标,相同的或近似的商标,哪怕在同一天申请的,在遇到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问题时,这些原则就派上用场了。
常见的公司变更有哪些?公司注册完成之后,在公司不断经营发展壮大的过程中,为了满足公司的发展需要,公司内容有可能会发发生一定的调整,例如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等,接下来,小编将为您介绍常见的公司变更有哪些?希望对您有帮助。
1、公司名称变更,公司名称变更需要取得相应的核准通知书,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名称变更是必须要经过申报批准的,需要提交相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相应文件。
2、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是必须要经过申报批准的,需要提交相关的批准文件及许可证复印文件等,公司经营范围一般变更的比较少,经有关部门批准之后,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注册资金变更需要公司股东会决议或国资监管机构进行审批文件,并需要验资机构出示验资证明文件。如果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是要减少注册资金的,则需要提交减资公告的报纸报样,变更注册资本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提交相应的批准文件。
4、公司实收资本变更,公司实收资本变更需要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相应的验资证明文件。
5、公司经营住所变更,公司经营住所变更需要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文件,房屋如果是租赁的,还需提交房屋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房屋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文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
6、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变更,公司签署的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股东会或者董事会的其他任免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等信息。法律规定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并且需要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文件。
7、公司类型变更,法律规定变更公司类型必须报经批准的,并且需要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文件。
8、公司营业期限变更,法律规定变更公司经营期限必须报经批准的,并且需要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文件。
9、公司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公司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文件、新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文件。
10、公司股东变更,公司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或股权交割证明文件以及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文件。法律规定变更公司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并且需要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近似商标是指在同种行业或同一类别的同一项目的两商标相比较,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文字与图形的整体结构相似,易使消费者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的商标。
例如:两商标中的图形相似、一图形商标与另一组合商标中的图形相似、一文字商标与另一图形商标所指同一事物、两商标的图形虽不近似但文字读音相同并无法区别其所指事物的、两商标虽然使用不同的文字但其含义相同的、商标设计思想和色彩相近,且整体观察容易混淆的商标。
上一篇:七种侵犯南京商标注册专用权的行为
下一篇:南京商标注册和商标转让的利与弊
- 玄武区公司商标转让所需材料详解[ 2025-01-01 ]
- 高淳区个人专利的细节与策略并重[ 2025-01-01 ]
- 秦淮区专利注册代理的优势[ 2025-01-01 ]
- 栖霞区集体商标变更关键要点指南[ 2025-01-01 ]
- 南京集体商标注册要注意的细节[ 2025-01-01 ]
- 鼓楼区企业专利申请规范与策略[ 2025-01-01 ]

